日期: 2018-10-08
| 建設(用人)單位名稱 | 惠州市鴻信加油站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該項目位于惠州市福田鎮聯和村境內從莞高速段東莞往從化方向,距離福田鎮8km,交通條件發達、土地資源豐富、基礎能源充足、自然環境優美。從莞高速是廣東省的一條縱向高速公路,途徑廣州、惠州、東莞三個地級市,在高速路不斷更新的條件下,構成了發達的立體交通網絡。 | 聯系人 | 黃照輝 | ||||
| 項目名稱 |
惠州市鴻信加油站有限公司 從莞高速福田聯和東服務區加油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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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簡介 |
惠州市鴻信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取得《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22MA4W6H0E78),位于博羅縣園洲鎮文福路27號自編502室(僅限辦公),法定代表人:黃卓芬,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零售:柴油(閉杯閃點>60攝氏度);預包裝食品、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卷煙;雪茄煙;桶裝潤滑油;日用百貨。 該公司擬在惠州市從莞高速公路福田聯和東服務區新建加油站,該加油站已于2017年5月18日取得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出具的《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東新高速公路編碼S39XXL-8011#S39XXR-8002#從莞高速公路編碼S29XXL-8001#S29XXR-8002#京港澳高速公路編碼G4XXXL-2006#G4XXXR-2006#加油站規劃點新建規劃確認的批復》(粵經信電力函[2017]99號),并于2017年5月24日取得由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惠州市流水號372#S29XXL-8001#流水號373#S29XXR-8002#高速公路加油站規劃點新建規劃確認的批復》(惠市經信[2017]270號),經審批,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及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同意從莞高速公路福田聯和東服務區加油站規劃點(流水號372#編碼S29XXL-8001#規劃點,由惠州市鴻信加油站有限公司租賃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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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調查人員 | 胡仁友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7.12.20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黃照輝 | ||
| 檢測、采樣人員 | / | 檢測、采樣時間 | /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預評價未進行檢測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擬建項目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分類為F5264 機動車燃料零售業。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結合分析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措施,對擬建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進行判定,綜合判定,擬建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一般”。 建議: 1. 防毒補充措施及建議 ⑴定期檢查生產設備及管道的封閉性,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向外逸散對作業場所的員工的健康造成危害; ⑵保證油氣回收設備的防毒有效性,定期對油氣回收設備進行檢維修; (3)對車輛進入加油站時可能產生道路和地面揚楊塵,采取定時灑水降塵措施。 2. 防噪補充措施及建議 ⑴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檢修,防止因設備故障帶病運行造成作業人員接觸的危害因素的強度提高。 ⑵加油崗、生產主管及巡檢作業人員按實際情況正確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后方可實施作業,防止生產設備、環境產生的噪聲對其個體健康造成影響。 3. 個人防護的補充措施及建議 按職業病危害接觸的實際情況給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同時加強監管,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生產作業,防護用品的型號應根據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來合理選取。 4. 應急救援設施措施及建議 ⑴擬建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職業衛生專項的化學毒物中毒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同時加強日常生產期間的現場事故評估,對潛在的職業衛生相關的應急事故,應做好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滿足在緊急狀態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救援。 ⑵ 生產場所應配備符合GBZ1-2010要求的應急救援藥箱,藥箱內應配備創可貼、紅藥水、碘酊、紅花油、云南白藥、棉簽、醫用膠布、醫用紗布、醫用剪刀、藿香正氣水等應急物資及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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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審查并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