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 建設(用人)單位名稱 | 益海嘉里(潮州)油脂工業有限公司一期 | ||||||
| 地理位置 | 潮州市饒平縣柘林鎮文勝圍(潮州臨港產業轉移工業園) | 聯系人 | 劉豪偉 | ||||
| 項目名稱 | 益海嘉里(潮州)油脂工業有限公司一期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
| 項目簡介 | 益海嘉里集團在中國有超過250家工廠,現有在珠三角的企業群與在福建泉州的企業群之間的間距大于700公里,為了均衡集團在沿海地區的產業布局,縮短運輸半徑,以及滿足市場對中小包裝食用植物油、面粉、豆粕、大米等產品的需求,經評估區域綜合配套能力,本集團計劃在潮州饒平地區設立益海嘉里(潮州)糧油生產銷售基地項目,以滿足集團及行業的發展要求。益海嘉里(潮州)油脂工業有限公司為集團在潮州糧油生產銷售基地之一,一期主要包括2條油脂精煉生產線、4條小包裝油灌裝生產線、6.15萬噸儲罐及成品倉庫。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小龍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8年10月21日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劉豪偉 | ||
| 檢測、采樣人員 | / | 檢測、采樣時間 | /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企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高溫、噪聲、磷酸、氫氧化鈉、粉塵、硫酸及三氧化硫、氫氧化鉀、丙酮及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等。預期工種接觸水平低于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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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結論與建議 |
職業健康監護補充措施 (1)擬建項目應加強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對擬上崗人員做好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2)對從事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包括臨時工、派遣工、民工),應當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的規定開展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后醫學隨訪的職業健康檢查,便于排除患有職業禁忌的作業人員和及時發現職業病患者,及時調離崗位、治療和處理。并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病防護設施補充措施 擬建項目應在下一步防護設施設計時應明確防護設施的通風量、管道直徑等具體參數。 3 應急救援設施補充措施 擬建項目尚需要在下一步設計中細化擬設置的應急撤離通道的設置、急救藥箱內容物。 4 職業衛生管理措施 (1)擬建項目應盡快明確、細化警示說明應載明的具體內容。 (2)擬建項目單位應進一步完善并認真貫徹執行現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在已制定的操作規程中明確具體接觸的有毒有害物質名稱、毒性、產生原因、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等,規定需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3)項目建成后,在有毒物質產生或使用的場所及工人接觸毒物作業崗位應嚴格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完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每年制訂相應的計劃,列出各項職業衛生經費的預算,包含員工每年的體檢費、職業衛生工作教育培訓費、衛生防護設施及維護費、職工上崗期間的職業安全培訓費、工傷保險費、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等方面的專項投資。 (5)根據《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擬建項目應完善如下6個檔案,并分別建立檔案: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 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 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若有外委給第三方公司的操作工人,企業應對外委單位的相應資質、職業衛生管理、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進行考察,企業應督促外委企業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外委企業應告知工人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并加強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和個體防護,加強工人對職業衛生知識方面的培訓,提高工人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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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一)完善工藝罐、化驗室、鍋爐、污水處理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和應急救援設施的評價; (二)細化類比資料及類比小結的分析內容; (三)細化生產性熱源的分析與評價; (四)專家提出的其他個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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