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 建設(用人)單位名稱 | 惠州市光大水泥企業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場 | ||||||
| 地理位置 | 該項目位于新梁屋石場礦區內,位于龍門縣的南西部,行政區域屬龍門縣龍華鎮管轄,礦區距龍門縣約14km,距“X224”縣道最近點約230m,均有道路相通,交通便利。 | 聯系人 | 唐良根 | ||||
| 項目名稱 |
惠州市光大水泥企業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場 新建年產78萬噸水泥用石灰巖露天開采項目(東采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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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簡介 |
惠州市光大水泥企業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場新建年產78萬噸水泥用石灰巖露天開采項目(東采場)(以下簡稱“該項目”)建設單位為惠州市光大水泥企業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場(以下簡稱“新梁屋石場”),行政隸屬龍門縣龍華鎮管轄,采礦權人為惠州市光大水泥企業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場,礦山于2010年3月4日經龍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成立,2015年10月28日換發新的營業執照,營業期限2013年03月04日至2034年03月03日止。 新梁屋石場于2009年11月首次取得采礦許可證,經三次延期,于至2018年7月23日礦山重新取得了延期換發的新采礦許可證,證號:C4413002009117130045515;開采礦種:水泥用石灰巖,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生產規模:78.00萬噸/年;礦區面積:0.45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55米至-10米;發證機關:龍門縣國土資源局;有效期:貳年,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7日。 為了確保該項目投產后不但能實現其經濟目標,同時保證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該項目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0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18年8月委托廣東華晟安全職業評價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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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調查人員 | 朱干、馮烈龍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8.8.19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唐良根 | ||
| 檢測、采樣人員 | 預評價未進行檢測 | 檢測、采樣時間 | 預評價未進行檢測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預評價未進行檢測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危害因素:粉塵(矽塵、水泥粉塵)、噪聲、夏季高溫、電焊弧光等。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該項目若能在以后的設計和正式投產中,充分吸取國內同行業類似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經驗,該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中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規定,如能保證各項職業衛生防護措施落實到位并充分采納本預評價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該項目建成投產后,能滿足國家和地方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礦巖裝卸采用灑水降塵,并經常對堆場進行灑水降塵。爆破作業人員在避炮時佩戴有效的防噪聲耳塞或耳罩;鑿巖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耳塞進行作業。在高溫露天作業時調整工作時間,避開高溫時間;夏季供應充足的冷飲,發放防暑降溫飲品。在輔助生產區設置應急藥箱,配備防暑降溫藥品,并配備飲用水供水設施。做好工人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保存好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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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審查并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