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 建設(用人)單位名稱 |
惠州市光大水泥企業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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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位置 | 惠州市龍門縣龍華鎮新梁屋石場 | 聯系人 | 楊文柱 | ||||
| 項目名稱 | 新建年產78萬噸水泥用石灰巖露天開采項目(東采場) | ||||||
| 項目簡介 | 礦山總體年產78萬噸水泥用石灰巖,其中東采場年產39萬噸水泥用石灰巖;礦山總礦區面積為0.45平方公里,其中東采場開采面積為0.0621平方公里;礦山采出的礦石裝車后直接外運,本項目總投資為250萬元。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劉智永、白軍全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8.11.18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唐良根 | ||
| 檢測、采樣人員 | 陳樹斌 | 檢測、采樣時間 | 2018.11.20~2018.11.22 | 建設(用人)單位陪同人 | 唐良根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石灰石粉塵:13.67mg/m3(最大值); 工頻電場:0.024~0.026KV/m;個體噪聲:87.6dB(A). 定點噪聲:92.1 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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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檔案,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措施,降低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當前基本符合國家職業病防治方面相應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落實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內容、落實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預期本項目正式投產后,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到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正常,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正確有效佩戴的情況下,本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能夠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建設項目概況清晰、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工藝設備、原輔材料等描述完整;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分析清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正確;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較正確;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管理人員配置評價合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基本滿足相關要求并得到基本落實;對職業健康監護進行了描述和評價;對策措施建議基本可行;評價結論正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