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07
| 建設單位名稱 | 茂名市茂盛蓬越礦業有限公司 | |||||||
| 項目地址 | 茂名市化州市平定鎮285省道(蓬利石場) | 聯系人 | 陳澤宏 | |||||
| 項目名稱 | 廣東省化州市平定鎮蓬利礦區年產120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 項目簡介 |
化州市平定蓬利石場于2003年11月1日取得原化州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4409820310007)。該石場后經多次延續、變更,最近一次為2015年6月25日,發證機關為原茂名市國土資源局(證號:C4409002009037120010200),采礦權人仍為化州市平定蓬利石場。原采礦許可證批準礦山采用露天開采方式,年生產規模10萬m3,開采礦種為建筑用花崗巖礦,有效期限為2015年6月25日~2023年6月26日。 原化州市平定蓬利石場經多年開采,資源已經枯竭,以致礦山停產并向茂名市自然資源局申請注銷原采礦證。原采礦權人已于2021年5月提交《廣東省化州市平定蓬利石場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閉坑地質報告》,該報告通過了廣東煤炭地質二〇二勘探隊組織的專家評審(粵煤地202隊資儲評審字[2021]02號)。原采礦權人按照要求完成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工程。 根據《關于茂名市2020年度新立采礦權出讓計劃(第二批)的公告》(茂名市自然資源局,2021年6月10日),擬出讓化州市平定鎮蓬利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茂名市茂盛蓬越礦業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取得茂名市茂盛蓬越礦業有限公司化州市平定鎮蓬利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許可證》,采礦權礦區面積0.2226km2,擬設開采高程范圍:+108.40m~-150m,開采礦種為建筑用花崗巖礦,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擬設年生產規模為120萬m3。 擬建項目擬設勞動定員155人,爆破工外委,生產作業人員除潛孔鉆工、爆破工外,實行兩班制,行政辦公、銷售及后勤根據工作性質實行一班或兩班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年工作日約為2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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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人員名單 | 劉磊、楊偉杰、文德清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劉磊、文德清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5.23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譚振標 | |||
| 檢測采樣人員 | -- | 現場采樣時間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 | |||
| 現場影像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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